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9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艳主持会议,副主任蒋振涛、王齐鲁出席会议。副市长马立阳、吕有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延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策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严格落实“两个确保”“六个精准”要求,大力实施“五个一批”工作措施,夯实责任,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会议建议,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力度,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围绕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科技强市为目标,以支撑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集聚科技资源、建设创新载体、提升创新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推进创新发展,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建议,要进一步突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改善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会议认为,2014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多元化信息手段,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地推进了司法公开,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会议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对司法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健全制度,规范司法公开运行管理机制,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创新司法公开方式,加大宣传,建立健全司法公开的保障机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辽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辽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辽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辽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及审查说明,以及市人大财经委的审议意见。
会议通过了《辽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及《辽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进行了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