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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0年03月04日     字体:

(一)人代会决议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114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长孙远良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回顾和总结了2003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成绩,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当前面临的形势,提出了辽阳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振兴的目标、措施和2004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我市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03年在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市政府组织和带领全市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发展主题,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努力克服"非典"影响,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经济全面增长,工业经济增长迅猛,第三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对内对外开放取得新成绩,财政收入增幅较高,社保试点和就业工作成果显著,城镇建设继续加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会议指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对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市政府要紧紧抓住老工业基地振兴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不负历史使命,不负人民重托,用拼搏精神和辛勤劳动,托起老工业基地的辉煌。
    会议要求,2004年市政府要带领全市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全面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以扩大对外开放为重点,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积极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确保社会稳定,使辽阳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振兴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此,要重点抓好10个方面工作:把加快对外开放、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作为牵动经济工作全局的关键措施来抓,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打好利用外资翻身仗;紧紧抓住结构调整这条主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推进体制创新,增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的内在动力;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做好财税金融工作,努力增收节支;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推进社会全面进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机关建设,切实做到执政为民。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以奋发有为、开拓创新的姿态和敢为人先的气魄,乘势而上,加快发展,为实现辽阳老工
业基地的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辽阳市200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和200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
  计 划 (草 案) 的 决 议

  2004114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辽阳市200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并根据《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辽阳市200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侯绪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辽阳
200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辽阳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

2004114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辽阳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并根据《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辽阳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辽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市财政局局长张富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辽阳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辽阳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振兴规划(草案)的决议
2004114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辽阳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振兴规划(草案)》。并根据《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辽阳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振兴规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辽阳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振兴规划(草案)》。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1月14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龚尚武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履行人事任免和监督职权,进一步加强了代表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突出"第一要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辱使命,扎实工作,在实施振兴辽阳老工业基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充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围绕辽阳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和振兴,认真行使审议决定权。按照"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的要求,围绕市委工作的重点、"一府两院"工作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围绕创造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推进公正司法。要围绕强化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要切实履行好人事监督职能,提高任免工作质量。要围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履行职务水平,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要围绕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办事,努力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114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宋景春所作的《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0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觉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依法开展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认真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文明型、服务型"法院,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要求,200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高审判质量,强化执行工作,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司法水平,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辽阳老工业基地振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114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全体次会议通过)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明喜所作的《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03年,市人民检察院自觉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认真查办和积极预防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积极探索检察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要求,2004年,市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检察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辽阳老工业基地振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常委会决议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
《关于辽阳市2003年完善市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
体制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2003529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长张富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辽阳市2003年完善市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并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根据省政府完善省市财政体制的要求,我市对现行的市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已势在必行,非常必要。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完善财政体制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尽快以完善分税制后重新核定的数为基数,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03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在增长比例不变的基础上,核定2003年财政调整预算,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基本要求,依法界定市和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的财权、事权范围,建立市和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财政收入和财力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和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收入来源和支出责任,充分调动市和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实现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动员全市人民夺取非典型肺炎
防治斗争全面胜利的决议

(2003年5月29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姜军所作的《关于我市开展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期这场突如其来的非典严重灾害,给我市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极其严重的影响。面对这场严峻的考验,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总体部署,指挥有力,措施得当;全市人民紧急动员,群策群力,群防群控,共同抗击非典的蔓延,取得了非典防治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在这场无硝烟战争的危急关头,我市广大医务人员临危不惧,恪尽职守,显示出了崇高的医德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向奋战在全市非典防治斗争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广大干部群众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会议指出,由于疫情复杂,当前全市所面临的非典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个别部门和单位对非典防治这场斗争的危险性、严重性和复杂性还缺乏足够认识;有些新闻报道还缺乏深度;防控排查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城市公共卫生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市场搭车涨价和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根本制止。"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立足于防大疫、抗反复,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采取更加有效措施,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辽阳抗击非典保卫战。为此,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对这场非典防治斗争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正确把握我市非典防治工作的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把非典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充分做好防战大疫的各项准备,努力把非典防治各个环节的工作抓早、抓紧、抓细、抓实,牢牢把握防治工作的主动权。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坚定夺取这场斗争胜利的信心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和配合防治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当前防治工作这个大局出发,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动,相互配合和支持,绝不允许推诿和扯皮;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负总责;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和奖惩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非典防治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切实把非典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常识,普及科学防治知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依法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把非典防治工作切实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系统和处理机制,健全防疫制度,完善应急措施,确保非典防治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司法机关和公安部门以及行政执法部门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协调一致、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实施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逃避治疗、隔离措施以及对哄抬物价、制假售假、造谣滋事等违法行为必须予以惩处和严厉打击。
    三、突出重点,提高非典防控能力和救治水平。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构筑严密而有效的防线,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监管到位和奖惩到位,阻断非典传播途径,控制疫情蔓延,做到不漏掉一个非典病人、一个疑似病人和一个需要医学隔离者,努力实现"零扩散";要切实加强对非典病人的救治和管理,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不惜一切代价实施救治,努力实现"零死亡";要高度重视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加强防治措施,配备有效的防护设备,努力实现"零感染"。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和防范,突出做好农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医护人员的防治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搞好流动人口的排查和监控,构筑覆盖全社会的疫情防护网。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取缔校园附近的小商小贩和"小饭桌",确保校园公共卫生清洁、安全。要加强对病毒污染废物排放的监控管理,严防污染扩散。要积极开展爱历卫生运动,特别是要加强公共卫生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人人动手,群防群控,制止各种不良卫生习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公共卫生意识和城市文明程度。
    四、坚持防治非典与发展经济两手抓。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正确处理非典防治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一手抓住非典防治工作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要全力以赴地做好非典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好经济生活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扎实有效地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五、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非典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全力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的有效措施;适时审议决定非典防治工作的重大事项,对非典防治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予以罢免和撤职。各级人大代表作为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在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投身到非典防治工作中去,在各自的岗位上带领广大群众迎战非典,为推动防治工作发挥带头作用,做出应有贡献。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再接再厉,加倍努力,为夺取抗击非典和经济发展的双胜利,努力把辽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接受任莉春同志辞去辽阳市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03530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依据省委对任莉春同志工作调动的意见,根据本人请求,同意其辞去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任命宋景春同志为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副院长、代理院长的决定

2003530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2003530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宋景春同志为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辽阳市200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3年7月29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张富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辽阳市200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2003 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辽阳市200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进我市生态城市建设的决议
(2003730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进我市生态城市建设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较大成效。会议指出,目前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严峻形势,一些地区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结构性污染还比较严重,与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的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了实现市委九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建设生态型新兴工业城市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我市生态城市建设,特作如下决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动员全民参与生态城市建设
   
建设生态城市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和任务。要把生态城市建设作为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设生态城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加强领导,尽快建立相应的领导和专家决策咨询系统,形成高效务实的生态建设运行机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不断提高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要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其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和年度计划,确保环境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市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民间团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市上下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城市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科学编制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分步实施抓好落实
    要按照《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的标准,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的原则,对全市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进行全面地规划,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地域性实际和特色的原则,紧紧把握辽阳的市情,充分体现辽阳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特色;坚持生态建设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原则,力争做到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统一贯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当中;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确定规划期限,确立近、中、远期建设目标,稳步实施,扎实推进。
    三、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我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构筑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立资源节约型的国民经济体系。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引进高新技术和轻污染的项目,同时在全市重点企业积极推行节能、节水和降耗工作,提高企业的生态效益。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鼓励企业进行ISO14000认证,把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转向生产全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数量和毒性,逐步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抓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通过合理布局,逐步实现工业生产区域化和规模化,使同行业产品相对集中,以减少污染和充分合理地利用资源,促进全市工业生产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管理,新上项目必须切实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各有关部门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坚决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加强废物回收利用,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加大投入,加快老污染企业治理步伐,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尽快实现所有工业企业全部稳定达标排放,提高我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加快环境优美城镇和生态示范区建设,不断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推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不断完善城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逐步改造城市排水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和中水回用;加强城区烟尘整治工作,大力推行集中供热,减少分散锅炉,提高汽化普及率,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加强园林、广场、游园和住宅小区的绿化建设和管理,增加公园绿地数量和沿街绿色小品,形成生态功能与景观功能相结合的城市绿化格局;加强城区水系的生态系统建设,继续抓好太子河风景区和护城河绿色项链工程建设,不断改善两河水质;积极引导城市向河东发展,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新区,形成跨河而立的城市布局。积极推进环境优美城镇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形成城乡一体,相互联动的区域城镇生态建设体系。
    五、加强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努力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加强对水资源、土地、森林、矿产等重要自然资源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做好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为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合理控制地下水开采,做到采补平衡;加强汤河水库、参窝水库水源保护,积极治理以首山为中心的310平方公里地下水漏斗区,提高农村饮用水标准,保证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结合开展辽河流域污染防治,切实采取措施,改善太子河、新开河、柳壕河等河流的水质,早日消除全市范围内的五类水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和退化土地治理,搞好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防止水土流失;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加大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力度,加速城市防护林带和农村林网建设,增加生态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坚决制止乱采滥挖,违章排放废气、废液和废渣,污染周边环境,破坏植被和生态环境的现象,同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落实责任,抓紧治理并限期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加强对旅游资源的开发管理,优化整合旅游景区,以生态旅游为主题,综合开发利用辽阳特有的自然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打造旅游城市品牌。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标准化步伐,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搞好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秸秆的综合利用,促进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
    六、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依法推进生态城市建设
    要进一步理顺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强化各级环保部门的职能,适应形势需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环保执法队伍环境监管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明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于失职渎职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强化环保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现场检查,特别要加强对现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的监督,查处擅自停运环保装置的违法行为,防止污染反弹。计划、经委、农业、林业、水利、规划和国土资源、工商和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我市的生态城市建设。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接受赵所科同志辞去辽阳市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03730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依据市委对赵所科同志工作调动的意见,根据本人请求,决定同意接受赵所科同志辞去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撤销王佳臣的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决定

(2003730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经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撤销王佳臣的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撤销刘奎臣的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的决定

(2003730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经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撤销刘奎臣的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03年11月25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1月10日至14日举行。
  常委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辽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辽阳市200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辽阳市200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辽阳市200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辽阳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辽阳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辽阳市2004年市级财政预算;
    四、审议和批准《辽阳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振兴规划(草案)》(书面);
  五、听取和审议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九、审议辽阳市人民政府、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十、选举事项;
  1、补选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补选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3、通过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
    十一、其他。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辽宁省辽阳地区监狱检察院更名后法律职务任命问题的决定
20031126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鉴于原辽宁省辽阳地区监狱检察院更名为辽宁省辽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经常委会审议,决定原由辽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该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法律职务称谓亦相应更改,不再重新履行法律任命手续。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孙远良同志辞去辽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498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孙远良同志本人请求,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去辽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任命唐志国同志为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的决定
200498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辽阳市委的建议,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唐志国同志为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辽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金成新同志辞去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498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金成新同志本人请求,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去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和韩国蔚山广域市南区议会建立友好关系的决定
2004928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和大韩民国蔚山广域市南区议会建立友好关系的议案》,会议决定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和韩国蔚山广域市南区议会建立友好关系。

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秀林同志辞去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4119日辽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李秀林同志本人请求,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去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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