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地方立法培训班
6月15日、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地方立法培训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立宪、副主任李占利、谷连久,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富春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省立法研究会会长李小平、鞍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成平和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大伟为大家作专题辅导。他们的辅导结合多年从事立法工作的经验,内容涵盖了我国的立法体制以及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涉及的立法程序、立法技术、地方立法体会等,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实用性。
杨立宪在动员讲话中指出,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核心,把维护人民利益、回应群众关切作为出发点、紧扣“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大领域,把握“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少而精”的立法原则,把好立法起草关、公众参与关、立法调研关、听证论证关和评估检查关,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立法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助力“四个辽阳”建设。
为加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聘请了25名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顾问。培训中,与会领导为专家顾问代表颁发了聘书。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府法制办及地方立法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等18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