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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大工作中的“温岭现象”

来源:人民代表网    日期:2017年03月01日     字体: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人大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实践创新蓬勃兴起,基层人大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最具活力和潜力的领域之一。在这样的态势中,全国各地涌现出许多基层人大工作实践创新典型,浙江温岭可谓典型中的姣姣者。温岭县乡两级人大与深化改革同步发力,与依法治国一路同行,树立起基层人大工作的标杆,呈现出独特的“温岭现象”。

温岭县乡两级人大工作创新面之广、探索程度之深、实践效果之好,在全国基层人大独树一帜。参与式预算、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代表小组“一对一”分组监督、“两官”绩效评估、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街道选民议政会等等,无一不是全国或全省首创。

“温岭现象”出现不是偶然的,有其生长的“土壤”。从经济角度看,温岭的市场经济发育比较成熟,并且形成体制灵活、市场活跃、民营经济发达的鲜明区域经济特色。市场经济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契约经济所体现出来的权利义务平等的价值观,必然渗透到公众的理念中,扎根在社会生活中;从政治的角度看,温岭地处沿海,思想文化比较活跃,改革开放的意识比较强,民众权利意识觉醒早,公民社会发育快,民众具有较强的权利本位观念。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多元化的利益格局日益呈现,利益主体间的博奕频繁出现,民众利益诉求欲望和政治参与意识变得愈加强烈。民众的利益诉求欲望和政治参与意识必然通过人大代表反映到国家权力机关。温岭人大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前提下,主动适应民主政治潮流,在适应中不断转换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在适应中主动地、充分地运用法定权力,从而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凸现出人大的作用与权威。

“人大代表联络站”就是顺应民众表达诉求选择、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而发展起来的。在民众诉求表达旺盛的民主氛围中,少数人大代表履职意识进一步觉醒,以代表个人名誉建立了人大代表工作室。温岭市人大对萌发在基层的这个民主现象给予高度关注,在基层搭建起“人大代表工作站”。“人大代表工作站”(“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前身)由此走上了温岭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舞台。温岭人大依托代表联络站这一载体,不仅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了民意表达渠道,而且调动了代表为民履职的积极性,实现人大代表履职常态化。温岭市县乡人大以“民主恳谈”为切入点,以公共预算改革为立足点,创立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温岭模式”——“参与式预算”。这一改革举措增强了人大作为民意代表机关的代议功能,激活了人大制度既有的制度绩效。随着“参与式预算”改革的深化,温岭县乡两级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法定职责的履行更加到位,真正把财权关进人大制度的“笼子”,特别人大代表询问权、建议权和预算修正权的有效行使,使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温岭试水选民议政会,在街道孕育民主“生长点”,弥补了街道民意反映“断层”、民主渠道“缺失”、人大监督“缺位”。

“温岭现象”之所以成为基层人大工作中的一种现象,在于温岭人大的创新实践真正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使人大制度回归人民民主的本来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做主。要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温岭的参与式预算、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代表小组“一对一”监督、“两官”绩效评估、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街道选民议政会等等,无不践行这一精神。例如“参与式预算”。“参与式预算”搭建多个层面的预算协商平台,建立了民意充分表达的机制,让成千上万的普通民众参与地方预算编制和执行审查监督,直接面对面地与政府互动、协商、对话,赋予了公民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公共预算改革的最终归宿就是还权于制度,这个制度就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决算并监督执行,最终方向就是推进预算民主。温岭“参与式预算”的核心价值就是在人大制度框架内增强了预算民主。再如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基本途径。温岭人大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新路径,在全国首创差额任命人民陪审员,率先推行人民陪审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制度;推动法院分案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建立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这些举措将“民间智慧”融入到司法正义之中。

透过“温岭现象”,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惟有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广泛支持,人大工作才能获得强有力的、源源不断的动力。人民群众也只有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民主主渠道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才能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我们要不断探索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新路径,拓宽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渠道,有效扩大了公民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有坚实的民意基础。

“温岭现象”启示我们,要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大制度,人大代表必须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要求,实现从政府、“两院”附议人到百姓代言人的角色转换,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严格执行代表职务,做到有心有意为民、有胆有识履职,重塑人大代表的负责形象;人大机关必须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实现从社会问题呼吁者到国家事务管理者的角色转换,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坚持、完善和发展根本政治制度的创新者、组织者、实践者的责任,依法用好法律赋予的职权,重塑人大机关的权威形象。

县乡人大在人大制度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推进县乡人大建设,关系到人民民主的落实,关系到根本政治制度的活力,关系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县乡人大以温岭人大为榜样,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把自己摆在依法治国“一线”位置,敢于创新,勇于探索,善于实践,努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焕发应有的活力、实现应有的效能。

    “温岭现象”是基层人大工作中的一个“点”,期待“温岭现象”以一个“点”的能量触动一个“面”的进步。吉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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