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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伐坚定 不负使命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8年01月04日     字体: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工作综述

  推进依法治市、关注民生改善、改进代表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回眸过去五年,一个个关键词诠释着市人大常委会肩负人民重托,承载神圣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坚实足迹。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厉行法治,共完成地方性立法6件,受理群众申诉控告事项2869件,听取审议专项报告56项,组织专题调查99次、视察45次、执法检查54次,作出决议决定5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2人(次)……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彰显政治定力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建设"四个辽阳"、全面振兴发展中彰显政治定力。

  在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看齐。

  市人大常委会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做到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坚持做到日常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展开,确保市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得到了全面落实,确保党委的各项人事安排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圆满地贯彻落实。

  坚持依法治市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治市,发挥人大主导立法作用,着力推进法治辽阳建设,加大对普法、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监督,为建设"四个辽阳"、全面振兴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自2015年10月具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组织成立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制定并出台了《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建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立法调研,共完成地方性立法6件。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与上位法不抵触,有辽阳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组织立法工作。着眼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软环境建设客观需要,制定了《辽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眼于建设绿色环保、生态宜居、舒适便捷、古城特色现代化城市,制定了《辽阳市城乡规划条例》《辽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和《辽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着眼于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水平和创城工作,从社会建设领域制定了《辽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加大对普法、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监督。坚持做到宪法日活动年年搞,"六五"普法年年抓,坚持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监督的常态化。市人大常委会还全面落实市人大申诉控告暂行办法,五年来受理群众申诉控告事项2869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提升监督实效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建设美丽辽阳、聚焦文化兴市与科技强市,扎实推进民生政策的落实,强化正确监督和有效监督,在建设"四个辽阳"、全面振兴发展中提升监督实效。

  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教育、供暖、弱势群体……民生就是最大的政治。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关注民生改善,对市政府五年来实施的民生实事进行全程监督,通过听取专项报告、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促进重大惠民举措落地。

  检查城乡规划法实施、视察宜居乡村建设、视察城市绿化、调查河东新城建设与管理……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并牵头推进美丽辽阳建设,积极调度推进每年的美丽辽阳重点项目建设,深入推动了青山、碧水、蓝天工程的实施,大力促进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宜居城市。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听取审议全民健身专项报告、调查农业科技园区和高新区科技创新……市人大常委会以文化兴市和科技强市为切入点,围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着力促进我市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坚持把握大局大势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抓住事关全局和普遍关注重点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共依法作出决议决定56项和组成人员审议意见56项,确保了市委建设"四个辽阳"、全面振兴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决定权和监督权相结合,有效行使了重大事项决定权。"十二五"后期,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作出了批准调整"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重点经济指标的决定;"十三五"开局,以新发展理念审查批准了"十三五"规划纲要;在财政预算执行中,为确保民生等重大支出,就政府养老金融资贷款作出了决定;在听取审议"六五"普法专项报告的基础上,作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

  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在推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增长、促就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三农"工作,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依法推进,着力推进精准脱贫与农村现代化建设。就农村饮水安全、东部山区灾后恢复重建、全市现代畜牧业发展、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农村气象服务、农产品网络流通、扶贫开发等专项工作提出建议和工作要求。

  坚持改进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转变代表作风,代表工作迈出新步伐,充分发挥了代表在建设"四个辽阳"、全面振兴发展中的作用。

  ——强化制度安排保障。完善和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密切与人大代表联系、人大代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共联系市人大代表164名,主任会议成员通过"接待代表日",解决代表提出涉及民生等方面热点问题20多件。

  ——强化搭建履职平台。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建设了19个市代表之家和96个县以下代表之家;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和市法检两院组织邀请代表调研、视察等达1538人(次);对市人大代表全员集中任职培训共32次达684人(次);建立了代表履职移动网络平台,定期向代表发放《中国人大》杂志等多种学习资料,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达175人(次)。

  ——强化督办议案建议。五年来,先后组织代表参加"三查(察)"活动198次;实行交办责任制和答复全程网络化管理,健全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包案和牵头视察、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领办责任制;督办的代表议案全部办结,受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012件,办复率100%,与代表见面率100%.

  坚持加强地方政权建设 提高履职能力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的选举权,保障了人大代表的选举权和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不断完善常委会的工作运行机制,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8次、主任会议66次,充分履行人大常委会在建设"四个辽阳"、全面振兴发展中的职责。

  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代表,代表的身后是广大人民群众。在换届选举中,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各种措施把中央、省市委的部署精神传达到基层的每位群众,把有关选举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解释到每位群众,实现了人民群众对换届选举知晓率100%的目标,通过有效的组织动员,实现了登记率89.28%,直接参选率达到80.19%.

  五年来,共召开六次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们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共选举产生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3人(次)、市长和副市长9人(次)、法检"两长"4人(次)、选举和补选省人大代表48人(次)。五年中,市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2人(次),将党管干部原则性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法定性做到了有机统一。五年中,组建了人民代表大会人事选举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申诉控告委员会,成立了常委会财政预算执行在线监督机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更趋完善。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的征程,在辽阳大地上留下了闪亮的足迹。回顾过去,备受鼓舞;展望未来,信心百倍。我们坚信,在中共辽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一定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建设智慧文明美丽幸福新辽阳、加快振兴发展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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